材料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学生请假相关规定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6年10月23日 | 点击:[] 次

一、因外出找工作、考研复试、伤病等短期请假

1、请假不超过三天的,需填写附件1《材料学院本科生(毕业设计请假)审批表》,先由毕业设计导师审批签字,再由辅导员审批签字。

2、请假四天至二周以内的(且不影响毕业设计进度者),需填写附件1《材料学院本科生(毕业设计请假)审批表》,先由毕业设计导师审批签字,再由辅导员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院长、学生工作副书记依次审批签字。

二、因校外毕业设计较长时间请假

1、因校外毕业设计较长时间请假,需填写附件2《材料学院本科生(校外毕业设计)审批表》,先由校外毕业设计导师签字、单位盖章,再由毕业设计导师、辅导员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院长、学生工作副书记依次审批签字。

2、校外毕业设计较长时间请假,请假不能影响校内该专业毕业设计工作进度,且请假时间总长不能超过毕业学期总学时周数的三分之一。

材料学院学工办

2015年3月9日